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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督导金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9-03-20 10:52:01 来源:侦监处  作者:孙成芳 点击数:

3月5日至6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对金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

3月5日上午,督导组在金昌市院召开座谈会,督导组组长、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刘荣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参加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永生代表市院党组全面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刘荣芳指出,金昌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得比较扎实,能够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积极有序推进工作,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机制建设方面做得比较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对金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会议纪要、指导意见,准确研判金昌市社会发展现状,分析行业领域情况,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做好工作就是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只要做实工作,做好专项斗争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斗争开展取得新突破。三是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工作力度。要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在办案中发现线索;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降格、不拔高、不凑数,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紧抓涉黑涉恶案件不放过,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关系网”、“保护伞”。

汇报会结束后,督导组成员实地查看了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对照督导要求和内容,逐一核查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资料,对分管检察长、公诉处及侦监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对市院督导结束后,省院督导组对金川区、永昌县检察院先后进行了督导,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提出了要求。两院均表示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落实改进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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