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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金昌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东段,祁连山北麓,阿拉善台地南缘。北、东与民勤县相连,东南与武威市相靠,南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相接,西南与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搭界,西与张掖市山丹、民乐县接壤,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毗邻。金昌市总面积8896平方公里,介于东经101°04′35″—102°43′40″,北纬37°47′10″—39°00′30″之间。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1年12月,现辖永昌县、金川区两个基层检察院。办公地点位于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2019年5月完成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市院设办公室、第一至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党总支等12个内设机构。

现有班子成员5名,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1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名,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