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7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我院于3月11日、15日先后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3月19日上午,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向党组建言献策,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三方面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各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涉及三方面任务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并进行了安排。
罗新超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省委政法委胡焯书记在3月15日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接受《法制日报》专题采访时的讲话精神,纠正目前全市检察干警中存在的“无贫可脱、无坚可攻”的错误认识,克服不主动、不作为、装样子、走过场的倾向,一定要把脱贫攻坚放在当前检察工作的第一位来谋划。二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组成员会后要立即走访各自的联系户,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地了解联系户生产、生活情况,并带领分管部门负责人走访各自联系的乡镇,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两级三院齐动手、齐使劲,逐户走访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诉求,主动送法上门。三要立足金昌检察工作实际,梳理汇总调研、走访情况,结合各部门的金点子、好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后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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