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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检快讯

跨区域核查线索,检察和解退案款

时间:2019-09-11 09:27:01 来源:  作者:第七检察部 杨岳 点击数:

9月6日,金昌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和解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一项检察和解协议,通过异地沟通协商为举报人退回法院强制执行的死亡补偿金3万余元,在顺利完成省院交办扫黑除恶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同时,经过线索核查工作的延伸,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线索后续工作的落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检察情怀,极大地提升了检察公信力,认真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近日,由省检察院交由我院核查的一件扫黑除恶线索,反映问题线索涉及金昌、张掖两地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举报反映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与八冶公司河西分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串通一气,采取地方保护,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集中反映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八冶公司河西分公司强制执行申请,在未事前尽到告知义务的前提下,从死者家属银行帐户上强行扣划死亡民工的补偿金3万多元,引起死亡民工家属的不满,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行举报反映,省院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将此线索交由我院进行核查。

金昌市院党组和检察长高度重视交办线索的核查工作,收到交办线索后,立即向扫黑办进行登记报备,迅速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线索核查专班,进行跨区域线索核查,多次召开专班会议,分析研判举报问题,研究制定核查方案,院领导亲自协调八冶公司,联系张掖市有关部门,督促配合线索核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并派员分别赴张掖、永昌县新城子镇进行实地调查。

经核查,2018年6月,金昌市永昌县新城子镇赵定庄村一农民工在张掖市工程项目建筑工地上因病死亡,善后问题在当地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根据死者家属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八冶公司一次性给予补偿金10万余元,同时,协议约定在一个月内提供死者的户籍注销,死亡安葬、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否则,扣除补偿金总额20%的滞纳金,该协议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但时至2018年年底,死者家属因故未履行协调内容,河西分公司向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网银扣划其滞纳金3万余元。死者家属为此向张掖市信访部门、甘州区法院等上访反映,进行控告申诉,因此问题仍得到未解决,又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行举报反映。在核查了相关事实后,金昌市检察院讨论认为,本案虽不属于涉黑涉恶行为,但却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职责,处理不好有可能导致农民群众“因案返贫”,与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行动的要求不符。

因此,举报反映问题核查完毕后,经金昌市检察院的协调沟通,八冶公司河西分公司与死者家属,在永昌县新城子镇镇政府和赵定庄村委会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新的和解协调协议,双方继续履行原协议,由死者家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八冶公司体现国企形象,从关爱弱者利益出发,如数退回已强制执行的案款。甘州区人民法院承诺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进行执行回转,做到案结事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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