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省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组第二督导组组长杨重荣一行三人来金昌,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情况进行专题督导检查,市检察院领导靳铁、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杨岳和县(区)院分管检察长陪同检查。两级三院控申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交流和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借鉴成功经验。
督导检查中,杨重荣分别在金昌市院、永昌县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情况汇报,与两级三院负责控申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查看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台帐,12309服务平台回复、答复情况。督导组还通过电话对部分信访人进行了回访,详细了解信访人对两级检察机关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案件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工作情况的满意度。
杨重荣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信访案件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工作,抓好检察环节和司法办案过程中风险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维护好检察机关形象,通过“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信访案件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或答复不及时引发矛盾,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