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我们有幸生活在伟大的新时代
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
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升到全新高度
人民检察院
作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
更是宪法的崇尚者、捍卫者和宣传者
金昌市检察院将“请进来”与“走出去”
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1
铮铮誓言,恢弘高昂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上午,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领誓。
全体检察干警面向国旗、国徽,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参加宪法宣誓仪式的检察干警纷纷表示,将把宪法和誓言铭刻于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懈奋斗。
02
“请进来”
——邀请学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12月5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教育部门邀请金昌市第三中学的47名学生在老师的带领走进检察机关,参加以宪法教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共同感受宪法的尊严。
活动中,学生们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等办公办案区域,“零距离”体验市检察院规范司法、阳光司法的理念,多角度感受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参观结束后,学生们来到法治讲座会场。“你知道检察院吗?地球人都知道……”生动有趣的微动画《你不知道的检察院》拉开了法治课的帷幕,未检部门检察官通过问答互动、列举实例等方式,生动地讲授了这堂法治课的第一个主题“宪法和检察院”。“同学们,宪法是一个国家共同体存在的基础,是所有人要尊重的根本法。宪法不仅是历史的教科书,还是每一个公民生活的教科书,是个人价值选择和个体行动的指南。”通过检察官通俗易懂的讲授,宪法精神悄然在学生们心底生根发芽。以近期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为切入点,检察官带领学生们走进了第二个主题“校园欺凌”,“什么是欺凌、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是什么”,在细致剖析了校园欺凌后,检察官掷地有声地告诉学生们,“当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时该怎么办?我的回答是九个字:不欺凌,不旁观,不沉默”,并具体给出了应对校园欺凌的八条建议。检察官还讲述了在办案中遇到的真实案例,通过这些案例让学生们绷紧了法律的警戒线。
检察官现场发放了为学生们准备的礼物——《宪法》读本,希望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知识护航青春。
03
“走出去”
——开展宪法宣传“八进活动”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12月1日至5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这一契机,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家庭等场所开展宪法“八进”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
宣传人员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农村,他们重点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宪法中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内容;走进企业,他们重点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宪法以及宪法为依据的专门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法制企业建设等内容;走进家庭,他们重点开展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活动中,宣传人员还免费为群众送去《宪法》读本,增强他们的宪法意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宪法法律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