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金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办公室收到了公益诉讼志愿者发来的3条小视频,这是市检察院11月7日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成立后,收到的第一条来自志愿者的公益保护线索。

视频显示,金川区金昌技师学院向北100米处一废品收购站右侧通道内堆积着纸板、塑料泡沫等大量生产生活垃圾。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核实后,办案检察官认为,该处垃圾长期堆积,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确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交金川区检察院审查办理。11月15 日,金川区检察院向负有该区域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职责的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镇政府立即组织清理该处垃圾,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日常巡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好环境卫生保洁义务。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该镇政府迅速出动清理垃圾,一周内就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如今,金昌技师学院北面的废品收购站右侧通道一片整洁。线索办结后,市检察院服务于11月27日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志愿者。
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决胜期”,金昌市检察机关精准发力,积极开展城乡垃圾治理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新思路,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将公益诉讼与服务金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水平,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