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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法制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金昌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综述

时间:2020-01-02 08:48: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12月30日《甘肃法制报》刊发《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金昌市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综述》一文。

“同学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仅要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学会保护自己,更要坚持内心的善良和正义,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近日,金昌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引用“戒毒女医生”“谁来拯救我”“广州少年‘黑龙会’”三个小故事,为在校学生讲述如何更好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这是金昌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一个缩影。

迅速传达落实,形成联动合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金昌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全市未成年人校园安全教育现状,研究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副检察长具体督促未检部门抓落实。金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新超及时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通报“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分管副检察长与市教育局领导及时衔接工作,县(区)检察院迅速与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及教育部门进行对接沟通,研究确定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措施。

加强检校共建,共创平安校园

2018年11月,罗新超走进金昌市第一中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向师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讲座,全面推进“检校共建”合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指派14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在辖区65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主题法治讲座72次。

检察官通过向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播放视频、PPT的方式,结合法律条文、具体案例耐心细致地向未成年人讲解如何预防性侵害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受众人群达30400余人次。金川区检察院编写、录制的法治小广播,已通过教育局实现辖区中小学课间播放全覆盖。永昌县检察院督促曾发生过未成年人校内被侵害案件的学校健全安全防范机制,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员额检察官定期到校宣讲,从源头提高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强化问题整改,筑牢安全防线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辖区教育部门及115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监督学校健全落实保安室、集体宿舍等区域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等工作制度,查看工作人员招录和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情况,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逐一进行重点检查。

2019年4月,金川区检察院在走访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中发现,某中学女生住宿楼层未单独设置女宿管员、宿舍门未安锁等问题,立即督促教育部门和学校整改。当月底,该校学生住宿楼层每天安排两名女教师作为宿管员进行管理,宿舍门全部安装门锁。同时,金川区检察院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强化寄宿学校学生宿舍的定期排查和专项督查,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更好保障学生在校安全。此后,金川区检察院又在开学季等时间段,采用实地走访、询问学生、暗访等方式,对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深入排查,保障检察建议有刚性,监督有实效,得到了在校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聚焦民生热点,保障“舌尖安全”

金昌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学校周边“小饭桌”的安全、食品卫生及住宿等方面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小饭桌”存在厨房操作间卫生条件差,餐饮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安全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合规等问题,立即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启动诉前程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整改。

目前,金川区辖区内的所有“小饭桌”食品加工区域均加装了摄像头,监管部门、家长可以随时通过手机APP远程查看孩子午饭、晚饭的加工过程。永昌县检察院对发现的某企业厂房紧邻学校的部分墙体倾斜,生产中的粉尘影响学生健康等问题,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一号检察建议”印发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保持查办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不松劲,严把“不捕”“不诉”审查关,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检校共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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