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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机关“四个强化”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26 09:42: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20日《甘肃检察简报》(疫情防控工作专刊)第十五期刊发《金昌市检察机关“四个强化”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金昌市院迅速行动,严格按照省市委和省院工作部署,以更坚定信心、更顽强意志、更果断措施, 打响抗“疫”攻坚战。

一、强化政治担当。一是安排部署早。从1月27日(大年初三)以来,通过不同形式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市院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两级院均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统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市院防疫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督查2次。二是响应号召快。按照市委和县区党委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两级院党组织、党员冲锋在前,组织干警积极投身防控战役,深入社区、乡镇、村社、火车站,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排查登记、信息录入、重点管控、消毒杀菌等工作,使党旗高高飘扬在防疫一线。三是传导责任实。明确要求全市检察干警特别是外出、执勤干警,带头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劝导和约束家属全力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信息登记、消毒杀菌等防控措施,坚决做到不给防疫工作添乱、不给检察形象蒙尘。

二、强化履职尽责。一是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省院相关通知要求,严厉惩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抗拒疫情防控等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嫌哄抬物价案件5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5件。二是同步推进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省院安排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守岗位、积极履职,认真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及时开通信访和案件受理特殊渠道。暂停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访,主动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和案件受理等有关工作提示,切断疫情在检察环节蔓延渠道,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维护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和权益,促进信访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内部管控。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过微信、微博、移动检务通等方式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警科学应对疫情。二是强化干警及家属疫情摸排。第一时间对干警及家属外出动向、健康状况等进行摸排,实行县区院和市院各部门日报告制度,并安排专人与在外未返回的干警每日通话了解其状况,对排查中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市县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春节后返岗所有干警,每日测量体温,每日向各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身体状况。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均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出入办公楼的所有人员一律查验登记、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上报。为返岗检察干警配发了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办公楼内统一设置废弃口罩集中回收点,安排专人定期对机关办公室、楼道、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杀菌。落实分餐制要求,职工食堂不集中就餐,加强机关管理,做好自我防护,净化环境卫生,确保机关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加强社会面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当好防控“宣传员”,积极做好包抓村和社区疫情防控期间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消除群众恐慌情绪。特别是永昌县院在社区防控工作中,干警通过摸排走访、动员群众,让群众自发参加值守,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做到群防群治。二是加强网评工作。坚持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网评,检察干警带头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家人、亲友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非权威疫情信息不转发、不点赞、不评论,对恶意造谣、传谣的不良舆情,做到及时发声,敢于制止,切实为身边亲友作出良好示范。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参加疫情防控的干警积极主动投身防控工作,做到在岗一小时,尽责六十分。部门负责人带头值守,院领导不定期督查,派驻纪检部门坚持常态化督查。未出现瞒报、漏报疫情,对该报告未报告、该管控未管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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