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优质高效办案,把好办案质量这条司法办案生命线,8月27日,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全省半年案件质量指标通报,分析全市检察工作形势,研究改进措施。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各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2020年1-6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析报告》,结合该院上半年度业务实际,精准分析落后指标原因,提出解决短板弱项的具体措施。
罗新超指出,绩效考核指标是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南针”“风向标”,是抓好业务工作的遵循和依据,要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科学对待绩效考评和绩效考评指标,结合金昌实际和办案现状、态势、特点、规律及存在的问题灵活运用,既要防止唯绩效考评的倾向,更要防止轻视绩效考评的倾向,以绩效考评为杠杆,有针对性地提高法律监督履职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罗新超要求,要树立绩效考评人人有责的理念。员额检察官及助理、检察官联席会议、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检委会,各负各的责,各把各的关,每个环节都要遵循绩考的导向,都要有配合协调意识,都要有为全市绩考成绩做出贡献的担当。要在办理好个案的基础上,确定各个指标的奋斗目标。按照我市上半年数据特点,在消空白、优于平均率、保持和争取一流绩效等层次上确定自己的目标,明确工作重点,保持优势、弥补短板、挖掘潜力、提升弱项。要发挥主人翁作用,找准改进工作的途径和措施。确保员额检察官准确理解评价指标的各项内容和具体涵义,改变以数量为主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以业绩考评为抓手,把通过业绩考评暴露出来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补足补强,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为“两区两城两融合”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