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检委会专职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罗新超强调,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是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从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由内而外整体提升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实施方案》中各项检察业务框架完善、脉络清晰,各项数据指标指向鲜明,要充分认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定位,全员有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拼搏斗争精神和坚韧不拨的勇气,不懈奋斗争先进位。
罗新超要求,基层院要迅速传达学习《实施方案》,确保每个干警准确把握“各项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具体目标和标准。市院各部门要立即对照数据指标对本条线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并与省院条线部门、基层院条线做好沟通联系和任务对接,制定初步落实计划。分管院领导要紧盯分管条线业务数据情况,结合第三季度工作分析会提出的各项“冲刺”目标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加强常态化督促,跟踪问效,提高工作执行力。要对照“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数据指标,进一步修改检察官业绩考评、全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完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将工作成绩不折不扣地体现在考核中。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