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诉前检察建议 生态环境污染领域
农田生态保护公益监督
【要旨】
农用薄膜具有保温、保墒、增肥、除草等作用,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被广泛使用于田间地头,但由于农用薄膜本身难以降解且影响和破坏土壤理化性状,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加之回收率不高,同时,弃于田边、地头的地膜被大风刮过以后,被吹至家前屋后、田间、树梢,成为“白色污染”,严重影响着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对农用薄膜进行清理,减小对农业生产的潜在威胁。
【基本案情】





整改前
今年4月,正值春耕时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农业生产、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田间地头走访调查时发现,本辖区两镇乡村的田地、沟渠、树林中散落着大量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在农耕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形成大面积的“白色污染”,没有及时整治清理,地膜回收率不高。当地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本辖区内农业生产环境的日常管理工作,致使田地、沟渠、树林中形成大面积“白色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调查和督促履职】





整改后
针对以上污染问题,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白色污染”的防治。依法向相关单位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督促控制上述两地的农田“白色污染”。一是积极履行职责,对区域内农田便道堆放的废弃的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进行有效清理。二是通过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指导,帮助其科学处置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从根本上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免受破坏,建立人与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单位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以及保洁员200余人(次),对道路沿线、田间地头、沟渠树林里堆积的“白色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同时按照有关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案,积极发挥标准化回收网点及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对废旧农膜拾捡干净的地块进行优先补贴,调动农户拾捡地膜的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民环保和绿色发展的意识;相关单位及时协调召开会议,积极认领问题和限时清理,同时按照有关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案,做到各行政村废旧农膜应收尽收,使废旧农膜实现资源化利用,通过宣传引导,提升农户环保和绿色发展意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中,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有效发挥,监督行政机关切实落实农用膜回收利用政策,推动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为金川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