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个坚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好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涉民生领域犯罪,积极推进平安金昌建设。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中,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要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充分履职、创新履职,推动全市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胸怀全局,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维护团结稳定方面持续发力,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化推进改革创新任务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法破解阻碍、难题,着力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实业绩考评,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步伐,不断强弱项、补短板,推动司法责任制走深走实。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为我们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要求,要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大意义的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提高检察工作质效两手抓两促进,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找准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围绕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依法打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救济资金、乡村振兴建设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加大对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将检察工作真正融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大局当中。
会议再次学习了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章痼疾;要以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落细落实严管厚爱;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紧盯关键节点、敏感领域,持续纠治“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