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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协作配合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金昌市检察院与15家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时间:2021-05-25 09:08: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会同金昌市公安局、金昌市财政局、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昌市应急管理局、金昌市交通运输局、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水务局、金昌市农业农村局、金昌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就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公益保护合力,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日常联络、业务交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充分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日常执法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技术协助、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多项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的印发,汇集了行政机关执法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的两方力量,为全市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建立起了“桥梁纽带”,有助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强化公益保护和依法行政意识、厘清行政机关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是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党中央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与各行政机关一起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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