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 日,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张建明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质是平等保护,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将贯彻落实《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与贯彻落实市委王钧书记在全市八届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张建明要求,一要立足职能定位,认真落实平等保护要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为各种性质的经济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障;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既要坚守法治原则和法治底线,又要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要完善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深入推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紧盯存在问题困难的企业,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全面掌握司法需求,沉下身子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三要结合主责主业细化分解任务,尽快制定出可操作性强、具体实在的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牵头部门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其他业务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结合工作职责落细落实各项任务,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推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