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三个规定”相关文件,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对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8年以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从学习教育、宣传引导、如实填报三个方面深入扎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2件,两级三院全面消除“零报告”,“逢问必录”已经成为金昌市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广泛发动检察干警开展自主学习,向干警发放“三个规定”学习口袋读本,随时随地开展学习。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由院领导带头领学,对填报什么内容、如何填报、哪些人要填报、不如实填报的后果等进行详细解读。同时,由市院院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到县区基层院调研,分析研判“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先后召开座谈会6次,向干警讲清重大意义,打消思想顾虑,使干警充分认识到落实“三个规定”是防止干警被腐蚀、被围猎的“铠甲”,既是监督也是保护,既是严管更是厚爱。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电梯等醒目位置,设置“三个规定”宣传窗口,及时向干警及来访群众告知相关要求。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上转发“三个规定”漫画、微视频,开通“三个规定”视频手机彩铃等,在向社会宣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的同时,也向检察人员提醒要牢记使命,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通过上述这些宣传引导方式,提高了领导干部、亲友、熟人对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知晓率,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促使检察官可以更加专心地履行好职责。为全市营造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如实填报。压紧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将“三个规定”填报纳入“一岗双责”范畴。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广泛发动全体干警在《自查事项报告表》中如实填报“三个规定”内容。组织全院干警职工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促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制定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责任落实办法》,进一步引导干警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使填报“三个规定”成为每一名检察干警的自觉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