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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柴红霞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

时间:2021-12-08 14:46: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柴红霞在永昌县院开展检务督察

12月2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柴红霞一行深入永昌县检察院,就2021年“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检务督察。永昌县检察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负责案管工作的人员参加。

【工作动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柴红霞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就2021年“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各项数据逐一进行分析总结。

柴红霞对永昌县院检务督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解决干警不填报的思想顾虑。要加强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相关制度的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打消顾虑。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确保“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二要进一步明确填报事项。迅速组织学习《甘肃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范性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弄清楚哪些情况应该填,哪些情况不能填,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系统填报,确保记录报告工作高质高效。三要进一步将填报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察,确保政法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断加深对“三个规定”内容的掌握、精神的理解,严格自觉遵守并落实各项要求,做到“逢问必录”,一件不放过。四要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作用。引导广大干警树立规范意识,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不断筑牢思想方向,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要坚决做到不请托不说情,不越红线,不碰底线。五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对前11个月的数据回头看,分析研判,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督察、自查自纠等工作,对至今零报告人员,要及时通报约谈,督促干警如实、准确、全面、及时填报。

永昌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荣卿同志表示,通过此次检务督察,查摆出县院在填报“三个规定”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县院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短板,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结合省院通报,再学习,再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把“三个规定”落实好,力争在12月份有新的进展。

柴红霞在金川区院开展检务督察

12月2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柴红霞一行,深入金川区检察院对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察。金川区检察院在家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工作动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柴红霞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


柴红霞一行听取了金川区检察院关于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核心业务数据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各项数据逐一分析研判。

柴红霞对金川区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在最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要围绕核心业务数据、年初亮点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全力冲刺,力争填补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空白数据项,努力提升刑事检察数据指标,在新一届区院党组的带领下,坚持数据指引,早谋划早部署,为明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逢问必录”,确保记录报告高质高效;二是进一步明确填报范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应当填报的“九种情形”;三是进一步落实填报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责任追究,规范严格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四是进一步发挥院领导带头作用,不但要带头填报,以上率下,更要带头抓部署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五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对至今零报告人员,特别是零报告的办案人员,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助力填报工作的落实;六是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和数据保密工作,确保月报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金川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旭运表示区检察将以此次检务督察和工作督导为契机,一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从数据中找差距,从数据中找原因,从数据中找对策,在今年最后的时间里全力冲刺,努力提升数据,提前部署谋划明年工作,为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打好基础。二要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规范性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做好制度再宣传,思想再发动,进一步提升“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要提升填报质效,既要“逢问必录”,又要严把“不应当填报”的审核关口,决不出现“凑数填报”,确保记录报告工作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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