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检工作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规范履职,强化监督能力,积极参与队伍教育整顿,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执检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盯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减假暂案件审查程序,对“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提请减刑材料、财产刑判项履行情况、狱内消费情况、减刑起始间隔期、原判认定犯罪及犯罪性质、提请减刑幅度等重点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全面审查减假暂案件,依法提出不予减刑意见,积极制发不予减刑检察建议,并被采纳。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法律专项监督工作,共核查减刑案件1139件。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深入推进。全面核查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五类罪犯”财产刑案件和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了重点核查,摸清财产刑案件和财产刑执行案件底数,积极推动监督执行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类罪犯财产刑134万元。
巡回检察工作按计划稳步实施。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积极主动配合省院巡回检察组对金昌监狱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金昌监狱未能整改完成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金昌监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监管秩序安全和稳定,打造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新格局。
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实现突破。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两级三院执检部门通力配合,积极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院检察长亲自挂帅出征、靠前指挥,分管检察长实时督办,部门负责人全程指导,认真开展分析研判,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严格规范证据调取法律程序,持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消除自侦案件数据空白。
清查罪犯身份不实专项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集中清查服刑罪犯身份不实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打消身份不实罪犯逃避更重刑事处罚的侥幸心理,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
驻监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对派驻检察室工作整治自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志八表”检察业务登记制度,详细登记驻监检察日常工作情况。认真开展监狱教育管理活动检察,日常巡查和重大节日实地巡查相结合,维护监区环境安全稳定。列席金昌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会15次,监狱狱情分析会13次,对金昌监狱做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进行程序监督。设立检察官信箱8个,接受在押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材料,切实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新起点、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把握新形势,贯彻新部署,顺应新期待,凝心聚力做好执检工作,努力打造过硬执检队伍,在全力推动平安金昌、法治金昌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