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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四讲

时间:2021-12-27 10:05: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教育培训】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四讲

12月24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四讲,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荣结合此前多年作为法官的工作经历,对无罪案件的审判思路进行“麻雀式”解剖,为检察官办理案件提供分析样板,引导检察官从无罪案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讲座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振国主持。市院在家院领导、干警和金川区院部分干警现场聆听授课。

【教育培训】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四讲

“刑法的谦抑性旨在保持刑法在整个法律责任承担体系上的最后启动性。如果法官过度关注刑法的谦抑性,往往引发司法和裁判的保守性。”李春荣从“罪与非罪中法官的判断、担忧”和“打击的必要性”两方面,结合陆勇案、郭利案等典型案件,分析了审判中谦抑性的具体表现,通过对无罪推定理论和罪责刑相适应理论的深入讲解,引导大家从检察机关视角对刑法谦抑性进行深入思考。

李春荣从“侦查起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能力和认知水平;行为人的确认是否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法律事实是否无限接近客观事实”三方面分析审判中如何排除合理怀疑,让法官确信。结合实例,从《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到如今的变化、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的变化及刑法理论的更新等方面,深入讲解了如何在办案中与时俱进、发挥司法的灵活性。

“司法要回归常识和经验法则,关注人之常情,多用百姓视角看问题,将法律人基于规则的专业判断与普通人基于人类的朴素认识与情感而做出的一般判断相结合。”最后,李春荣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和感悟,告诫大家检察履职要始终保持敬畏心和良知。

讲座充分引用典型案例、法律规定,授课内容深入浅出,有观点、有思考、有感悟,为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积极适应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理论指引和经验借鉴。

【教育培训】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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