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金检新闻

【工作动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定方案创亮点 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2022-04-26 09:41: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能动履行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拓展行政检察工作范围,近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创建“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省级亮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层次、系统性推进全市行政检察亮点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动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定方案创亮点 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围绕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创建“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省级亮点工作,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遵循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要求五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提出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市、县(区)两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亮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院要切实担负起统筹指导、督促推进职责,对县、区院开展工作及办理的具体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县、区院要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监督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强化能力,规范行为。市、县(区)院行政检察部门要注重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的研究学习,及时开展专项培训、同堂培训,提高办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的能力水平。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强化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严禁以监督为名越权办案,严禁借办案之机干扰正常行政执法,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主动沟通,提质增效。市、县(区)两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机关、本院内设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达成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必要性的共识,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部署具体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有分歧的重要问题,可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监督整改确有困难的案件,要及时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报告,争取支持,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保证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以扎实创建“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省级亮点工作为抓手,通过督促纠正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公正、规范开展,确保法律有效实施,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长效机制,实现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常态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