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主持召开九届六次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市院检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其他年轻干警列席会议。
张建明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机关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们党历来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更好维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二要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自身学习、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三要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在日常司法的过程中,针对行业主管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提出检察建议,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督促行政机关不断健全黑恶势力源头防范治理机制。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工作抓手。党组成员、专委和二级高级检察官要对控申部门梳理的线索分案、包案,对诉求合理的要着力解决问题,对不支持的诉求要做好思想教育,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张建明强调,要抓好检委会集中学习,加强检委会能力建设,围绕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内容,有效提升检察委员会决策议事能力水平。要根据学习内容,安排非委员的院领导、年轻干警列席会议,切实发挥检委会集体学习的辐射引领作用。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