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来自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6位同志被聘为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工作负责人,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和部分特约检察员参加聘任仪式。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向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陶积联主持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永生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振国宣读《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
张建明向受聘为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祝贺并指出,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和张军检察长“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进一步健全与行政机关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形成“检察机关+行政机关”联动协作保护公益的机制和合力,创新办案模式、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张建明要求,要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及特约检察员在检察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把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工作制度的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履职责任,自觉抓实、抓好、抓到位。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能力,充分认识这份荣誉和使命,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在辅助检察办案、参与矛盾化解、提供专业咨询、传播检察声音等方面创新履职,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共同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张建明要求,要切实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履职保障工作。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考虑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工作、活动计划,使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能够根据自身时间和工作安排参与检察工作。要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等材料,定期开展培训,适时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保障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全面了解、高效开展工作。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心悦诚服接受监督,及时处理反映或转递的有关材料,切实把相关意见建议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更好地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特邀检察官助理、特约检察员履职情况和发挥作用宣传到社会中去,提高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聘任仪式上,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