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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22-08-01 08:46:4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7月28日上午,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主持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2022年重点案件评查工作情况、一季度常规评查案件复评情况。与会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案件评查。一是案件评查是检验办案成效的有效举措,是提升案件质效、规范司法的重要手段,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提高认识。二是案件评查是检验办案质量的重要抓手,办案部门要严格对照检察官授权范围办理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把问题解决在日常办案过程中。案件管理部门要强化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对发现办案不规范的情形,及时提出纠正。三是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所承办案件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等次。

会议要求,通过案件评查力促问题整改。一是要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后半篇”文章。对评查出的任何问题不遮掩,严肃认真进行通报、反馈,通过和承办人沟通,确保问题得到承办人认可,并逐项进行整改。二是加大整改力度。档案管理部门要对问题整改和卷宗装订等进行检查验收,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卷宗装订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接收。三是对评定为瑕疵、不合格的案件要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用好评查结果,纠正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越权、违法、违规办案的情形,体现司法责任制的严肃性。

会议指出,要加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强化司法规范化运行。一是案件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强化双向配合。案件管理部门要强化评查组织,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业务部门对已办结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案件管理部门参评。二是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要强化双向沟通。业务部门对评查出问题要切实予以整改,规范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确保接收卷宗符合整改要求及归档要求。三是各业务部门之间要强化双向协调。要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为出发点,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流转和办理,形成工作合力,深化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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