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
五年来,金昌市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始终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积极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作用,很好的促进了辖区内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部门履行职责整治了存在的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修复金计410余万元,并对损坏的生态环境等治理恢复,为建设金昌优美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的检察贡献。
紧盯问题整治,扎实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反馈后,金昌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展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祁连山永昌段境内存在的马营沟煤矿下泉沟矿区1号井等22项建设项目问题实地巡访查核,现场督促逐项整改,用无人机航拍整改效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和检察机关监督,18处采矿类项目地形地貌恢复全面完成,播撒了草籽,栽植了云杉,按照“一矿一牌一匾一围栏”的要求,设置了井口警示匾、矿井基本信息提示牌和整治区外围保护围栏,治理区域植被恢复效果明显;对保护区内外各无主矿点进行了生态植被修复工作,播撒了草籽,移植了芨芨草,植被恢复效果明显。保护区内2处水电开发类项目全面关停退出,厂房、升压站等设施设备拆除、尾水渠已回填,覆土及生态植被恢复工作均按要求完成。通过检察监督,积极促进永昌县制定《永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永昌县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和《永昌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祁连山整改前后照片)
围绕水清岸绿,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监管缺位,导致辖区内河道、水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多发,使得本就脆弱的河湖环境受到损害,形成了行水泄洪安全隐患。对此,金昌市检察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部署,自2019年以来,会同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等部门持续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着力推动解决河湖“四乱”问题。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印发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工作推动和落实,形成了监督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河湖“四乱”和饮用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河湖生态突出问题,坚持依法履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益,坚持以生态修复为目标,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用积极的检察举措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切实担当起河湖生态保护法律责任。截止目前,共办理涉河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有关行政监管机关和部门全部督促进行了整改。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韩家峡村农家乐乱占水域滩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0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韩家峡水库整改前后照片)
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
金昌作为工矿企业城市,工业的发展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企业排放也造成了当地环境一定程度的污染,加之近年城市建设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大气污染方面的新问题。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金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结合金昌实际,及时推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面摸排线索情况,主动走访机关、企业和现场,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后,针对辖区内多处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依职权进行监督,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责任单位收到建议后认真履职,督促施工企业等责任主体清运淤土和垃圾3.8万立方米,并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防尘,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美丽金昌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扬尘污染整改前后照片)
服务乡村振兴,有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
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检察机关负有重要职责。2022年,金昌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聚焦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守护群众舌尖安全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等方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保障农村美丽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公益履职监督,集中办理了一批能促进、见实效的案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整治污染突出问题,净化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助力金昌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有效建立。共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检察服务和保障。
(面源污染整改前后照片)
强化惩治教育,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建设
为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司法局等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反复论证,结合金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持续保护需要,多次实地考察后,制定《关于协作建立金昌市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基地建设的目的、功能、管理运行,以及各协作单位的职责、资金来源等。目前已完成生态修复教育基地选址、用地审批和初步规划等工作。通过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借助该基地开展活动,能够进一步提高全市民众生态环保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惩罚犯罪、宣传教育、生态保护功能的有机统一和作用发挥,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