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近日,金昌市检察院、金昌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方案》明确,专项监督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妇联组织通力协作,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婚姻家庭以及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明确,专项活动自2023年5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底结束。市检察院与市妇联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并推动工作落实。县区检察院主动与县区妇联对接,分别成立专项活动工作专班,了解本辖区内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及遇到的主要困难、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履职情况,制定细化工作方案,为专项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方案》要求,两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加强与本级妇联组织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深入分析妇女权益保障领域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对于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线索,做到“应立尽立”,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于逾期不回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专项工作,争取支持;要强化协作配合,在专业问题方面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建议,形成良性互动局面;要深化法律监督,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判,确保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要注重梳理工作经验、典型案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最大化。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妇联”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和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共同打造妇女权益保护同心合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