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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

时间:2023-08-14 08:56:5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8月10日,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主持会议。市、县(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专委和各部门副职以上干警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部分篇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部分篇目等,并围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专题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领域范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这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对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强调

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重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要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要围绕文明乡村治理,持续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乡村振兴提质增效”专项监督活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推进金昌“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要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实践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损害赔偿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常态化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活动,落实异地补植、委托修复、以劳代偿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引导和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要组织开展补植复绿、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生态修复教育基地修复、警示、教育等作用,逐步实现打击犯罪、法治教育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结合。三要创新机制形成保护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公益诉讼线索奖励办法》宣传力度,协调推进法律监督大数据平台与“12345”市长热线信息对接,积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紧跟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核查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认真落实《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和管理机制》,促进和规范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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