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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检快讯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金昌市检察院“五化建设”着力推动检委会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3-09-27 09:08: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金昌市检察院在检委会工作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上下足功夫,使检委会工作既注意把握“做得对”的分寸,更讲究“做得好”的艺术,着力推动检委会工作提质增效。


检委会工作推进示范化。金昌市检察院将检委会工作列入“一把手”项目工程,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全力管,检委会委员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各自在检委会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法律适用案件,先学先办,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检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性”,做好会议前中后的文书制作工作;强化“过滤性”,做优议题全面审查工作;强化“督促性”,做实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工作,推动检委会工作专业、规范、高效运行。


检委会决策管控质量化。金昌市检察院检委办注重对检委会议案议事决策全流程质量管控,着力提升上会议题质量,对于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争议较大案件,要求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亲自阅卷,充分发挥对案件议题的审核把关作用,深入挖掘发挥检委会委员政治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本领高强的工作优势,避免检委会审议流于形式。检委会专职委员定期对检委会记录开展检查,对抽选的会议记录进行点评,找准工作亮点和不足,以规范会议记录反向推动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开展。


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化。金昌市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坚持“有事议事,无事学习”,对检委会学习作出明确要求,针对部分委员“重参加、轻参与”的应付心理,实行检委会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着力提高检委会委员学习意识。立足“学习型检委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坚持检委会例会制学习,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纳入学习范畴,倡导检委会委员轮流主讲检委会学习内容,规范学习秩序,切实推动检委会学习制度化。


检委会观摩评议常态化。金昌市检察院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持续开展基层院领导办案观摩评议,通过“以听促学、以评促改”,促使入额院领导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不断增强能动履职意识和跟进监督理念,充分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在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上的“头雁”效应,真正以观摩学习“小切口”实现办案质效提升“大作为”,着力推动办案观摩评议常态化,以高水平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委会专题会议经验化。注重发挥检委会在业务数据分析方面的职能作用,强化检察办案和业务学习经验成果转化,在省检察院指导下率先将业务数据分析专题会议并入检委会,通报相关业务数据,研判会商检察业务发展态势,针对办案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领域,逐项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检委会委员讨论发言与总结工作经验相结合,形成月度和季度分析报告,从而为指导检察一线办案工作提供有力参考和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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