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意见》内容,迅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金昌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于12月21日组织全体干警专题逐条学习《意见》。
该《意见》按照“酒后危险驾驶行为+醉酒程度+有无从重情节”的模式确定从宽和从严的具体标准,按照“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模式确定入罪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主要难题和突出问题,对醉驾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指导。
本次专题学习,重点围绕《意见》中关于醉驾案件证据要求、证据采信规则、案件办理程序、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入罪标准等方面展开。学习中强调,重点领会《意见》出台背景,掌握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及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具体情节与标准。在办理醉驾案件时要注重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加强“两项”监督,强化协同治理、教育改造综合治理举措,充分体现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现代化要求。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将持续开展好学习贯彻新司法理念及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理论的学习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