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安排有关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七个更有力”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法律监督,为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法治金昌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政协甘肃省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依法能动履职,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提质效,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优化履职方式,深化法律监督,以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与相关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常态化开展安全大检查,定期对办公场所、档案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水电、消防等进行检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落实好各项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