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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检快讯

检警协作 凝聚合力——金昌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三化”工作运行

时间:2024-04-26 14:53: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金昌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检警双方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职责清单化、工作流程化、运行实质化,进一步提升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多举措建章立制

推进职责“清单化”


金昌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商制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监督制约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一系列综合配套制度,确保侦监协作办公室顺畅高效运行。实行检察官轮班制,统筹协调检察官办理案件与在岗值班等工作职责,确保专职常驻人员“在其位、谋其事、任其职、尽其责”,对侦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同时,依托侦监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就案件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督促,对侦查方向等内容提出完善建议,并负责梳理、规范所负责案件的证据标准,形成工作台账,为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提供全方位引导。


不断凝聚合力

实现工作“流程化”


侦监协作配合办公室前哨把关,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质化。金昌市检察机关加强了案件诉前、捕前分流,从“入口”做好捕诉案件证据材料审查,同步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工作前置审查,对部分不捕、不诉案件进行有效过滤,避免无逮捕、起诉必要的案件进入审查程序,节约司法资源。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及时侦结,优先移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助力案件质量提升。为深化双向互动,形成一体化办案合力,针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定性、证据标准、适用法律进行充分讨论、会商,共同推动解决执法司法分歧,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有效避免部分案件“带病”移送起诉。


提升监督质效

确保运行“实质化”


金昌市检察机关遵循“介入但不干预、引导但不指挥、讨论但不定论”的原则,对社会影响较大、涉未成年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就案件侦查方向、证据固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程序选择等方面提出意见,将起诉和审判的证据要求向前端传导,有效提升案件质效。2022年至今已对400余件案件提出继续侦查意见。充分履职提升监督质效,由“文来文往”监督转变为“人来人往”监督,加强对重大、疑难和新型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等问题的研究,及时跟进案件后续情况,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同时,依法规范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常态化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执法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今年以来,全市立案监督率为7.76%,位于全省前列,通过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活动,积极推动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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