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检察院紧抓司法责任落实关键环节,全面细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做到放权与监督相结合、预防与惩处相结合、制度与科技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式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履职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注重三个明晰
力求监督全覆盖无遗漏
明晰司法办案职责权限。市检察院进一步修订检察官职权清单,科学划分检察官权力边界,细化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职责,形成了完整的覆盖全市两级院、“四大检察”的检察官职权清单体系。出台系列规范,强化检察委员会监督功能,科学划分办案组中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将司法责任落实到所有办案人员。
明晰监督主体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督重点。案件管理部门以“案”为主体,通过案件监管、质量评查,侧重于发现案件本身的问题;检务督察部门以“人”为对象,围绕检察官是否正确履职开展督察,对确有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控告申诉部门以“信”为来源,受理信访举报线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纪”为重点,主抓廉政教育和执纪检查。
明晰各部门衔接配合。市检察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教育提醒;案管、控申部门履职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在对移送线索、类案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督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会同业务部门分析研究、分类处置检察权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突出三个重点
力求监督全流程全留痕
以风险源头把控为重点。市检察院认真组织干警参加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编印廉洁提醒卡,开展经常性纪律提醒。加强风险防控。印发《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及时梳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监管,有效监督检察官裁量权行使。加强备案审查。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两级备案,并延伸至涉民企案件,从源头保障案件质量。
以案件全程监督为重点。部门负责人强化过程监督,通过业务系统实时了解部门办案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检察官办案的不规范行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管办实行全流程监督,对案件办理中律师权利保障、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全程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实时预警、即时通报。市检察院定期研判会商,每月通报办案数据,分析办案存在问题,研判业务发展态势,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以定期评查督察为重点。专项评查会诊案件质量。在常规评查基础上,针对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2023年以来,对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批准逮捕或者决定逮捕后作不起诉处理、法院判决无罪及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开展专项重点评查。截至目前,专项评查重点案件15件,对县区基层院领导办案提级评查23件,形成问题清单,跟踪督促整改,专项督察推动解决共性问题,问题整改率达98%。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做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持续促进办案质效和公信力提升,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