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地复评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8月22日至23日,省检察院案件质量第二评查组对金昌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进行专项实地复评,并召开案件评查结果反馈会。
评查组通过线下阅卷、线上核查、与承办人交流等方式,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规范、司法效果等方面对省检察院抽选案件进行全面复评,就相关问题汇总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为提升外部监督工作质效,金昌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此次评查,对案件卷宗书面审查,对评查活动进行监督。
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二评查组组长白芙蓉代表评查组对本次复评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反馈,对我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对本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评查组指出,要以案件质量评查倒逼办案水平提升,深刻认识员额检察官是办案第一责任人,办理案件时要从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办案程序、裁判结果审查等多方面入手,全流程把关,加强对案件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制作用,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助推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永生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对评查组的辛勤工作和细心指导表示感谢,对评查组反馈的问题表示照单全收,即知即改,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新要求:一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反馈的问题全面审视,逐一整改,树立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能,提高办案质量。二要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对照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检视自身,举一反三,在今后办案过程中强化自我监督,时刻保持高质量办案意识,规范办案行为。三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对法律适用有异议或新类型案件要及时逐级请示,加强上级院研判指导作用,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金昌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促干,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办案规范意识、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推动案件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