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最高检相关要求,结合《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近期,金昌市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零距离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案件“晒在阳光”下,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引进“外脑”,装上“慧眼”。
评查工作中,金昌市检察院案管办同志向受邀参加评查的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重点讲解了《2024年金昌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使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回头看”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
人民监督员以评查员身份,随机抽选各条线2件案件作为评查对象,通过翻阅纸质卷宗,核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对照评查标准和要求,就线索受理、诉前审查等各环节文书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检察建议说理是否充分、监督效果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查,在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后,又实地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经过阅卷和实地走访,人民监督员对所评查的案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调查取证依法依规,检察建议说理充分,对检察机关案件的办理成效表示满意,希望检察机关用情用心办好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充分彰显。下一步,金昌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展监督范围,完善监督方式,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实现检察权行使与接受监督的深度融合,促进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推动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