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通报了关于违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听取了金昌市检察机关2024年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并对下一步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要求,持续传导责任,强化督促推动,坚持“有问必录”,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及上级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等文件精神要求,督促检察人员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典型案例,强化教育引导和责任传导,检察干警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切实做到公正廉洁,规范司法。二要持续抓好“关键”少数,确保示范引领到位。坚持“四责协同”抓落实,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院党组始终把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作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两级三院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记录报告,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分管人员按时填报,切实引导检察人员形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杜绝“零报告”,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三要持续落实常态化提醒,加大监督合力。持续抓实“三个规定”月督促提醒、季度分析通报制度,强化督查通报,对长期“零报告”的基层院和干警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持续推进“记录报告、甄别核查、常态化倒查、责任追究”全链条工作落细落实,助推记录报告质量再提升。健全完善“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案管部门协调对接,形成监督合力,切实织密抵御腐蚀围猎的“保护网”,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隔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