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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检快讯

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金昌市检察院狠抓院领导办案质效

时间:2024-11-26 08:32: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在检察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头雁引领”带动“群雁齐飞”,金昌市检察院通过多项举措,推动入额院领导真办案、办难案、作示范,持续提升入额院领导办案质效。


源头管控,提升院领导办案“含金量”。 为推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金昌市检察院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的理念,按照“正负面清单”,严把入口分案关,注重源头治理把控,不断加压入额院领导办“硬案”,将重大刑事案件、自侦立案案件、新类型民事监督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公益诉讼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优先轮案分配给入额院领导办理,实现了“负责清单”案件“零”办理,提升了院领导办理案件的“含金量”。

定量明责,确保院领导办案“亲力性”。 为发挥入额院领导办案优势,推动入额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检察官角色,金昌市检察院对入额院领导办案量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要求入额院领导须对本人办理案件亲自审查阅卷,认真审核把关,体现亲历性和真实性。同时,每季度通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院领导主持听证及直接办案任务完成情况,压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今年以来,金昌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10.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1%,占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30%,所办案件涵盖“四大检察”,涉及14个类型。

真评实查,扩大院领导办案“影响力”。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业务底子深、理论功底实的优势,金昌市检察院运用评查对象确定机制,全覆盖评查本级院院领导办结案件23件,按20%比例抽查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48件。利用案管、研究一体化优势,通过“评查+评议”的创新举措,运用检委会高效、权威及集体决策的优势,对基层院院领导办理的7件案件进行全面评议。通过“抓重点”“重点抓”,督促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对标学习、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意识和检察办案能力。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院将立足高质效导向,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久久为功,推动入额院领导持之以恒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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