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工作衔接,切实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流程,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效,近日,金昌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对第三季度非程序性办结案件以及按20%比例抽取永昌县、金川区检察院院领导办结案件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评查督察工作。
本次评查严格按照《金昌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的时限要求开展,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梳理待评查案件清单,收集、整理相关案件卷宗材料。评查人员坚持原则、逐案评查,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法律文书是否严谨、案卡填录是否准确等情况进行全面评查。检务督察处对案件质量评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公平、公正、规范。这种“双重监督”模式,为案件质量上了“双保险”。
此次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人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本次评查流程、评查标准和初步评查结果等,人民监督员对部分案卷进行详细查阅,就案件事实认定、办理程序等方面与评查员开展讨论交流,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范性提出了意见建议。人民监督员“零距离、面对面”参与并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充分发挥了内部监督与外部制约合力,对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的模式,主动把检务督察融入到案件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环节,在确保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化的同时,倒逼承办人员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两部门通力协作、各业务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模式,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规范司法行为,力求衔接配合见行见效,助推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