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式方法 落实监督责任——金昌市检察院一体落实“三个管理”提升刑事执行和检察侦查工作质效
时间:2025-01-14 17:00: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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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金昌市检察院围绕贯彻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要求,按照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安排,持续转变思想认识,在落实和改进刑事执行和检察侦查工作的“三个管理”上创新方式方法、落实监督责任、提升办案质量,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加强刑事执行和检察侦查业务管理,落细落实监督责任。
金昌市检察院统筹安排刑事执行和检察侦查工作,列出时间表、任务图,在完成派驻检察监督、“减假暂”案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三大巡回检察”、检察侦查、线索核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严格规范各类线索核查工作,对其他业务部门移送的控告、申诉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研判,依法规范办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线索核查结束后加大向控告(举报)人的释法说理力度,帮助打开心结、消解怨气,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初阶段。
改进刑事执行和检察侦查案件管理,依法规范开展监督。
金昌市检察院以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为重要抓手,加强与监管场所的沟通,落细落实派驻检察监督任务,努力做到人员到位、天数到位、职责到位“三到位”,切实监督监管场所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要求,加大与监狱民警、服刑人员的谈话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类社会人士为办案提供专业性意见、参加检察听证等形式,不断提升接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尊重被检察单位的意见,依法规范开展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将巡回检察与被检察单位日常工作充分融合,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以“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的态度细化、实化巡回检察工作。
深化刑事执行和检察侦查质量管理,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金昌市检察院始终坚持“线索案件化办理”“巡回检察就是办案”“办案安全是依法履职的底线”等理念,完善“一体化”工作机制,分管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持续提升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加强与案管部门的沟通,加强全流程业务数据填录中容易出现的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不规范问题预警防控,实现案件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控。依法依规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已办案件的反向审视,积极总结开展监督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深化类案监督工作,不断提升“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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