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体安排,4月8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金昌市检察院党组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举行,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一至第三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站位高远、内涵丰富,为我们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全体检察干警要强化自主学习,全面加深对内容的理解,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高度自觉。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抓好落实,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在金昌检察机关落地生根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筑牢忠诚之魂。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化理论武装,厚植思想根基,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锤炼党性之基。以党性为根本标尺,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作风建设回归本真。要厚植为民之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将检察履职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结合起来,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要激发奋进之力。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深化“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为金昌加快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