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体安排,4月18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举行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部分内容,开展警示教育,进行交流研讨。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委托,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陶积联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上级院工作要求上来,以“严”的主基调、“实”的硬举措,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在学思践悟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学与查结合、查与改贯通,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深入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建立专项整改台账,以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在以上率下中强化责任担当。院领导要自觉当好“领头雁”,带头学习研讨、带头筑牢政治忠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立行立改,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用模范行动为全体检察干警树标杆、作示范。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分管领域作风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在求真务实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学习研讨上防止搞空泛表态,查摆问题上防止走过场,集中整治上防止做表面文章,开门教育上防止搞花架子,组织领导上防止搞层层加码,确保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偏,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作风明显转变上,体现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