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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检新闻

金昌:强化机制建设 凝聚惩治职务犯罪合力

时间:2025-05-13 08:31: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金昌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协作,联合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信息互通、线索联查、监督协同、成果共享,构建“纪法衔接、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


机制引领,打通贯通协调“关键环节”。《办法》聚焦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堵点,明确“四项机制”提升协作效能。信息双向通报机制: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平台,对重大案件线索、立案情况、处置进展等实行“双通报”,确保监督无缝衔接。线索分类移送机制:细化线索移送标准,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一案双查”。协同监督办案机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年度监督任务或专项整治时,应通报检察机关重点关注;发现需法律监督的事项,可商请检察机关协同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就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形成“审查调查+法律监督”一体化模式。成果转化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类案特点、研判行业风险,联合制发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发布典型案例,推动源头治理。


实践赋能,打造纪法衔接“典型案例”。近年来,金昌市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理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案件:在查处涉医疗领域系列腐败案中,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线索后,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就“隐蔽利益输送”证据体系提出意见建议,最终对3名医疗领域腐败人员提起公诉,追赃挽损300余万元;针对某公职人员涉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党纪处分+刑事责任”同步落实,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构建格局,实现“1+1>2”监督效果。该《办法》细化了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移送、证据转换、办案衔接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范,明确了双方在立案、审查、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协作责任,确保“纪法衔接”有章可循,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阶段性工作成果,研判职务犯罪新趋势,协调解决跨部门办案中的争议问题,确保监督无死角、办案无梗阻。同时,坚持技术支撑,依托行贿受贿一起查等大数据监督模型,整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等数据资源,通过关键词抓取、资金流向分析、社会关系图谱等技术,自动筛查异常线索,实现线索智能筛查、风险动态预警、成果信息共享。坚持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同堂培训,邀请纪检监察业务骨干讲授谈话突破技巧,检察机关资深检察官解析刑事证据标准,针对新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专题研修,填补知识盲区,促进法律素养与监察技能“双提升”。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办法》落实,探索“预防-监督-治理”全链条协作模式,为推进反腐败斗争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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