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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检新闻

金昌市检察院完善机制持续提升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时间:2025-07-03 08:34: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金昌市检察院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借势借力检察数字化改革,着力夯实检委会运行基础,持续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工作,不断提升检委会科学决策水平和监督履职质效,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展现出新风貌。


严格检委会审查程序。检委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检委会工作规则要求,做好议题受理、议题审核、议程建议、会议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认真审查议题提请程序是否规范、提请审议的案件是否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提请审议的事项是否征求相关意见等,对于未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检察长决定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不予受理。同时,对案件类议题提请理由是否充分、处理案件的方案是否合法可行等进行实质审核,通过形式和实质审核,严把上会案件入口关,发挥“过滤器”作用,切实减轻检委会“负担”。


规范检委会审议工作。提前上传会议资料,让委员及时掌握和了解有关案情、争议焦点以及有关法律依据,做到“有备上会”,避免因仓促上会而发表不准确或不完善的意见;承办人汇报案件通过半脱稿形式在8分钟之内汇报完毕,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通过PPT进行全面示证;委员发表意见时,要求观点明确并阐释理由和依据,检察长坚持末位发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案件审议结束后,各委员在系统内进行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通过规范检委会审议环节,提升检委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落实纪检组履职监督。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列席检委会履行监督职责、前移监督触角、提前构筑“防火墙”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从程序到内容上进行把关监督,督促审议程序和发言顺序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防止出现“一言堂”、检察长先行发表个人意见以及不按表决原则通过等现象的发生。通过派驻纪检组列席检委会,从程序到内容上把关监督,把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具体过程中,最大限度保障了民主集中制实施,确保检委会工作的合法有效和公正廉洁。


创新案件观摩评议机制。金昌市检察院创新开展检委会观摩评议下级院院领导办理案件,检验基层院院领导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发挥基层院院领导业务底子深、理论功底实的优势,将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传递给办案一线检察官,充分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在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上的“头雁”效应。截至目前,已评议基层院院领导办理案件20件,发现的监督不到位、论证不全面、量刑建议分析不精准、程序不规范、对最新规定适用不够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已在后续办理案件中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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