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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日志|于法理情之间:我在控申部门的实习心得

时间:2025-09-28 08:57: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于法理情之间:我在控申部门的实习心得

柴铭昆

今年7月,我有幸来到金昌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实习。第七检察部负责受理各类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同时负责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涉检信访事项。

初来乍到,我对控申部门的实际工作一无所知。跟随检察官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熟悉了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分流、办理、答复等标准化流程,掌握了笔录制作、材料整理与系统录入等基本操作。这些工作看似机械,却需要极为严谨的法律思维。每个案件都需要初步判断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诉求是否明确,材料是否齐全。我学会了如何快速梳理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进行初步审查。在这些过程中,我认识到只有保证每个案件都按照法定程序流转,才能为后续的实体公正处理奠定基础。

随着实习的深入,我开始接触控申工作的核心内容——接待信访人。这些来访人中有的头发花白,紧攥发黄卷边的判决书,言辞恳切;有的情绪激动、暴跳如雷,言语激烈;有的喋喋不休,反复诉说自己的遭遇;也有人掩面痛哭,泪水从指缝间无声滑落……他们大都带着困惑与不甘,让我想起卡夫卡《法的门前》中那个用一生等待却始终未能进入的人,“法律于他们而言,虽晦涩难懂、遥不可及,却又是唯一可见的光亮;他们心中的正义,始终朴素而执拗,成为支撑这一切的唯一理由。”坐在“门”的这一侧的我,初次面对这些信访人沉积许久的情绪倾诉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手足无措的冲击。

面对我的无措,带教检察官说:“控申工作不仅是法律的应用,更是与人沟通的艺术。要通过尊重和共情建立信任,才能为后续的案件办理、矛盾化解铺平道路。”

控告申诉部门不仅是申诉的起点,更是一个情绪的容器、一个制度的缓冲带、一扇永远保持敞开的门。它所承担的,已远超出法律技术性审查的范畴,而是在法的刚性与人的柔软之间,寻找一种平衡。

在跟随着带教检察官处理几个具体案件中,我对“如我在诉”的检察理念有了真切体会。检察机关不仅是公正严谨的法律机器,更是一份需要对社会的情绪予以尊重和倾听的深沉担当。既要充分考虑控告申诉人的合理诉求,又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被情感所裹挟,在情与法之间寻找平衡点。既要对控告申诉人的困境给予人性化关怀,又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这种平衡不是中庸之道,而是建立在深厚专业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司法智慧。

实习中,我看见了真实清晰的法的运行,领悟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沉甸甸的分量和其实践路径。


作者简介

柴铭昆,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现在金昌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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