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为镜 见证司法温度
李建勋
不知不觉间,到金昌市检察院的实习之旅已悄然走向尾声。回想初到这里时,我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的认知还停留在课本里的解释上,只知道它是监督民事生效裁判的职能部门,却不懂一本案件卷宗里藏着多少需要深究的细节。这三个多月的实习时光,让我真正触摸到了法律实践的温度与厚度,让我对“民事检察”有了从书本到现实的深刻认知。我切实体会到,民事检察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应用,更是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防线。这次实习经历也让我更加坚定了通过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
实习中,在带教检察官的指导下,我将课堂学习的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知识应用于实际案件中。在旁听带教检察官和同事们探讨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时,他们分析双方协议中约定的宅基地地权、政策性补偿、地权性补偿等适用的法律规定,让我切实理解了“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司法适用规则,弥补了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在协助带教检察官办理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检察官围绕“当事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真实”,翻遍了涉案银行流水,逐笔核对交易备注,这让我体会到检察监督对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民事检察不是简单的“纠错”,而是帮老百姓把“说理的路”走通,让法律条文真正照进生活,让抽象的“司法公正”有了具象的重量。
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检察官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提醒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例如整理卷宗时需确保页码连续、证据与文书对应,避免因细节失误影响案件办理。检察官办案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明白,法律工作既要坚守专业底线,更要兼具责任与温度。
这段实习经历,不仅让我把课堂知识落到了实处,更让我坚定了未来做一名“有温度、有专业”法律人的决心。这段时光将会成为我法律认知里最鲜活的注脚,法律求学路上最珍贵的养分,也希望未来有机会能以更成熟的姿态,为司法公正出一份力。
作者简介
李建勋,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现于金昌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