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意渐敛,春韵初萦,学风正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业务骨干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1月26日至2月4日,金昌市检察院精心筹备的“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业务骨干素能提升培训班”顺利举办。来自省检察院、相关高校、市委党校的学者教授与兄弟市州检察机关的业务专家,以理论讲解、专题辅导、案例分析、实务研讨等多元形式,在集中全封闭的10天时间里,为全市检察业务骨干奉上了一场兼具政治高度、理论深度与实践温度的“法治盛宴”。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深刻领悟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在接续奋斗中展现检察担当。”开班第一讲,授课老师以《笃行实干担当 在接续奋斗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题,从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十五五”时期发展的重大原则与主要目标切入,系统解读了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刻阐释了检察机关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的职责使命。
授课中,老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剖析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与“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实践要求,引导参训学员将政治忠诚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这场专题辅导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只有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办案履职的具体行动,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潘振杰在笔记中写道。
为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忠诚,1月29日晚,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主题党日活动温情启幕。授课老师精心选取《十送红军》《山丹丹开花红艳艳》《解放区的天》《走向复兴》《走进新时代》等耳熟能详的红色歌曲,以音乐为线索,分章节、沉浸式地回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程与伟大成就。旋律与历史交织,歌声与情感共鸣,使全体参训学员深刻感悟到新中国发展的艰难曲折、改革开放的波澜壮阔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蓬勃生机,激励检察干警深切感悟今日发展成果的来之不易,在激昂乐章中凝聚起奋进力量。
围绕检察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培训班设置了针对性极强的业务课程,让学员在“沉浸式”学习中补短板、强弱项。来自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以《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类型范围》为主题,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边界、立案标准与证据要求,通过“罪名解析+案例警示+实务答疑”的方式,帮助学员精准把握职务犯罪侦查与起诉的关键节点。
“做好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必须牢牢守住证据这个核心。”甘肃政法大学的学者在《做好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以证据审查为中心》的授课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路径开篇,系统讲解了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的种类、证据的要求、传统证据属性以及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深入讲解了刑事诉讼中证据审查的方法技巧。
针对行刑衔接中的“反向衔接”这一关键问题,兄弟市州检察机关业务专家结合《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以《行刑反向衔接相关业务》为题,深入解读了“免刑不等于免罚”的核心要义,详细讲解了不起诉案件、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程序规范与监督要点。专家通过真实案例演示了“三步审查法”的应用流程——审查行政违法事实、评估“应罚未罚”情形、综合判断移送必要性,为学员提供了可直接借鉴的实践模板。“之前办理这类案件时,常常在移送标准和程序上把握不准,这次培训让我们理清了思路、掌握了方法,以后办案更有底气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卉表示。
根据课程安排,提起公益诉讼应把握的几个关键问题、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审查思路、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重点难点、刑事法庭辩论实务问题探析等讲座相继开讲,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甘肃警察学院、省检察院和天水、定西、武威等兄弟市州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专家学者相继登堂授课,或结合法律条文精准讲述,或引用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为参训学员带来了一堂堂精彩纷呈的法治盛宴。
为突破传统“单向灌输”式培训的局限,本期培训班积极探索“案例分析+实务研讨”双轨互动的教学模式,每晚安排检察实务研讨,真正将学员置于学习的中心。1月27日晚上,参训干警围绕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展开深入交流,现场气氛活跃,思维碰撞频繁。
“我认为案件双方当事人相关关键履约事实除当事人言词证据外缺乏其他证据印证。”
“我认为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超出私力救济范畴,且造成数额较大财物损失,应以犯罪论处。”
……
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一线干警,结合各自办案实践,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多维度发表见解,相互启发、优势互补,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可行性、建设性的案件处理思路与机制完善建议。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忆菲在研讨时说:“作为检察人员,我们应始终秉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的监督理念,杜绝‘因案小而轻忽’,要坚持以‘小案精办、力争大作为’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特别是在涉及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案件中,必须强化综合履职意识,精准识别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线索移送、案情通报、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推动跨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社会治理合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通过结构化、互动式的案例教学,不仅深化了我们对法律条文与实践难题的理解,更推动了理论学习向实战能力的有效转化,实现了‘以研讨促思考、以交流促提升’的培训目标,为今后类案办理与社会治理贡献了扎实的检察智慧。”永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曹立霞说,“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把这次培训所学运用到具体办案中,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每晚的检察实务研讨也让参训干警收获颇丰。医疗设备造成人身损害纠纷案、相互拉扯推搡致人轻伤能否认定故意伤害罪、“窃回”借与他人的财物如何认定等案例摆上讨论桌,大家各抒己见,从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多方面深入分析,在观点争论与思维碰撞之间收获了成长。
2月4日,培训班成果汇报展示环节,参训学员就某案件该如何定性与最终处理以及侦查活动中存在哪些违法情形等方面展开论证并结合PPT展示汇报,对培训成果进行了集中检验。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询问时,未通知其他法定代理人到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享有的特殊程序保障。”
“涉案人员甲未参与共谋,也没有分赃,虽事后知情,但无具体参与行为,不构成犯罪。”
……
大家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条文各抒己见,展示了案件分析的独到性和专业性。
市检察院业务专家叶得智在点评时说:“大部分参训学员紧扣主题进行汇报,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言表达准确、分析论证到位,反映出参训学员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结业式上,院党组希望大家把这次培训的收获带回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干好工作的能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去,在服务保障全市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书写新篇章。
“结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践行的起点。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立足工作实际,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为金昌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金川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张靖宣表示。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再奋蹄。此次培训班的举办,不仅有效提升了业务骨干的专业素能,还展现了金昌检察干警勤学、善思、笃行的优良风貌,实现了理论素养再强化、业务知识再更新、履职视野再开拓的预期目标。金昌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强化业务锤炼、提升履职能力,以笃行实干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