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主责主业、深化协同联动、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以高质效履职为法治金昌建设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以精准举措推动《决定》落地见效。全市检察机关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谋划、精准施策,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落细落实。市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专题传达学习《决定》精神,深刻领会《决定》出台对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研究制定并出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 的意见》,对各项工作进行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聚焦履职办案,精准发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实效。做实做细各项监督职能,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全覆盖、精准化。做深做实行政诉讼监督,筑牢司法监督防线。紧扣行政诉讼全流程开展精准监督,2025年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1件,同步制发检察建议8件,到期采纳率均达100%。多渠道摸排线索,联动司法、人社等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到期采纳率100%。严格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9件130人,制发检察意见66件88人。
深化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构建协同共治格局。深入落实府检联动相关方案,印发内部分工任务分解表,明确18项具体任务,推动执法司法联动、矛盾化解等工作走深走实。与市民政局会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作配合机制,围绕老年人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等关键环节开展协同监督,助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和民生服务提质。与市人社局会签社会保障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聚焦农民工讨薪、工伤认定、社保基金监管等民生重点,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同共治格局,保障群众权益。
锤炼过硬队伍,固本强基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能力建设和司法公开为抓手,提升行政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与法院、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行政检察、行政审判、行政执法同堂培训13场次,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研讨交流,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行政检察案件听证规定,全年开展公开听证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评议,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审查、评查等工作12次,认真听取并落实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金昌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金昌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