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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19年金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9-02-28 15:20: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金昌市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金昌市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是市委、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市检察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

3、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4、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5、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6、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

8、对全市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10、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协同党委管理和考核各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协同编制部门管理全市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

12、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检察宣传工作。

13、规划、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4、负责其它应由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我院共有11个内设科室(不含已转隶的反贪局、反渎局及预防处)和2个派驻机构。内设科室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含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和检察技术处。派驻机构分别是中共金昌市纪委派驻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和派驻金昌监狱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我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人员编制共计69人。2018末实有人数59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309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18年预算增加2027.86万元,增长189.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以及其他收入用于政府采购的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2.49万元,其他收入1598.1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09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预算增加2027.86万元,增长189.5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以及其他收入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2.7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7.29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2889.1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0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218.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8.25万元,增长13.8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作为上划第一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经费。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3.13万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次,人数300人,经费总额3.1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72万元,增长16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用于办公办案的公车经费。

(四)培训费27.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01万元,增长8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用于办案检察人员提升培训的经费。2018年预算中不包含项目支出。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255.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2.9万元,增长1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1598.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维修类1508.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9.39万元;

2019年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8.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34.7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211.1平方米,价值47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价值198.7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67.28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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