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领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认真组织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尊崇法治。组织开展第九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保密法、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3.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金昌市市级层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
4.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坚持分类施策、重点牵引,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示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聚焦青少年“关键群体”,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通学习成长全周期全过程。
5.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帮助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6.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六个一”要求,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培训和年度学习考试工作。
7.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在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本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及时完成对普法责任清单的调整,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备。持续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结合新颁布法律法规实施日、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宣传工作,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并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图片、法治宣传典型案例。
8.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动漫微视频电影展播、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根据《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安排》,利用中华传统节日、民俗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各类法律宣传材料的编制和发布,并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的广泛传播。
二、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宣传。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4.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6.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8.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