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惩治打击“村霸”和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不断提升平安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扫黑办的部署与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村霸”和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的“村霸”和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
2、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娱乐场所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有偿陪侍和其他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暴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村霸”和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
3、在乡村振兴、能源开发、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吃拿卡要,或者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村霸”和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
4、在农村建筑工程、矿产开发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盘踞农村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营运、敲诈勒索等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村霸”和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
5、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调解,胁迫群众接受不公处理等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村霸”和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
6、其他利用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相关政策说明
1、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鼓励进行实名举报,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步落实对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打击。
3、举报人应如实进行问题反映,尽可能全面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不得虚构、夸大举报问题,不得捏造、诬告他人。
4、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金昌市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5-12309(拨通电话后,请按提示音选择市、县、区检察院)
举报信箱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金川区新华大道120号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737100
金川区人民检察院:金川区统办3号楼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737100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永昌县城关镇南大街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73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