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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检察:挖挖当红“小明星”背后的故事

时间:2019-04-02 09:07:43 来源:金川检察  作者: 点击数:



“小饭桌”成了家长、学生们心中的“小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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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当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大家口中称赞不已的“小饭桌”进行督察之后,检察官们都不禁倒吸一口气!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金川区检察院按照专项监督活动要求,联合区食药监管部门深入金川区29家“小饭桌”进行专项检察,重点排查了“小饭桌”食品安全、卫生条件、安全隐患、硬件设施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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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主要集中在7个方面,具体是:

1.未按规定公示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2.未索票索证,使用变质食材,剩余饭菜未及时处理甚至产生“隔夜饭”;

3.厨房操作间卫生条件差,冷冻食品荤素不分;

4.食品留样数量不符合规定,留样时间达不到48小时;

5.餐具、饮具混同使用,未按规定清洗消毒;

6.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期;

7.没有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高低床未加装防护栏。


面对这样的情况,金川区检察院对小饭桌许可持有情况进一步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将学生“小饭桌”作为监督重点,经营者经食药监部门许可或登记备案方可经营。

一、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履职

二、督促“小饭桌”问题切实整改。


1.严格执行亮证经营,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与营业执照。

2.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严禁使用无索票索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加工。

3.规范做到食品贮藏“生、熟、荤、素、成品、半成品”区分放置,避免交叉感染。

4.严格做好每日每餐食品成品留样工作,做到分类存放,在专门冷藏设备中储存48小时以上,留样不少于125g,清楚标注留样食品名称、时间、人员等必备要素。

5.做到餐饮具区分洗消保洁,要保证物理消毒的温度条件、最低时间限制,化学消毒要防止消毒液残留问题,餐饮具消毒后要区分放置于保洁柜或消毒柜内。

6.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办理有效健康证明的严禁上岗作业。

7.按要求配备符合经营模式的灭火器材,加强安全管理,高低床边要加装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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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是祖国未来,少年强则中国强。随着生活节奏加快,不少家长选择在学校周边的“小饭桌”解决就近上学孩子就餐、午休等问题。但“小餐桌”饭菜质量如何、孩子吃得是否安全、睡得是否安全是家长牵挂的问题,也是金川区检察院关注的问题。为确保孩子们吃得安全、睡得安全,让家长放心,金川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小餐桌”食品安全,取得良好诚心。下一步,金川区检察院和相关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督察,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切实维护学生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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