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县域内各个学校陆续放假,暑期各类培训班又活跃起来,为进一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扩大法治副校长覆盖范围,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不掉线、不断档,该院组织干警进行校外培训机构走访摸排。
“法治副校长”覆盖范围纵向深入、横向扩宽。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深“检校合作”、“检社合作”,在已建成制度保障之下,继续巩固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院领导及检察官等法治副校长入校普法。积极与教育局、学校沟通,召开“一号检察建议”及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凝聚共识,争取支持,扩宽法治副校长覆盖范围,延伸监督触角,将监督普法范围向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倾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施“法治辅导员”制度,通过实地走访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情况,加强协作沟通,该院在已有的11名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之上,又扩展4名检察官及未检干警受聘为校外辅导机构的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实现县域内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全覆盖。



实地走访查隐患
永昌县检察院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将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进行了解后,开始对县域内多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查看走访,先后走访了县城内“新亮点培训学校”、“硕圆教育培训机构”、“润墨教育学校”、“汇乐艺术学校”等多家培训机构,干警通过调查校外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资质、办学环境、监控运行、培训老师个人信息等,一方面调查学校的办学情况,另一方面对老师的前科情况进行查询,从师德师风方面加强监管。“你们招聘的人员,在入职时,一定要进行必要的审查,让其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从源头上避免招聘的人员给孩子带来风险”,干警向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叮嘱道。


以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紧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高检院联合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作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有效抓手,强化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在检查过程重点宣传该项制度。干警们向培训机构人员宣传:“一旦发现学生出现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如果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是要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医治未病”,侵害一旦发生,再多补救措施也无法弥补孩子们身心的创伤。为了让孩子的生活少一些阴霾,多一些阳光,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进校园,对于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与社会各界力量联合的过程中向社会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今后,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全县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树立永昌未检亮点品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进校园普法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